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要求,新生入学必须进行复查工作,我校将2015级新生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1、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上都印有学生本人的近期照片,迎新人员在新生报到时必须核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新生本人是否一致。
2、新生报到时,如果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丢失,必须考生本人到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世纪楼407室)核对电子照片,并由招生就业处开具证明信后方可报到。
3、招生就业处已将新生《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及新生名册发到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请各相关部门结合上述资料核查新生档案,发现伪造材料、冒名顶替、体检舞弊情况要将结果及时上报招生就业处。
4、学生军训结束后,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再次核查学生本人与报到证、身份证是否一致。并将《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装入学生档案。
经过两轮核查,没有问题不必上报,发现问题的请于10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说明核查经过及结论,由核查人、主管书记签字盖章后报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工作处。
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宋晓飞 联系电话:8057069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 欣 联系电话:8066740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