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的2021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个科目学测成绩均须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人) |
学费(元/学年) |
机械类 |
理工类 |
本科 |
4年 |
1 |
5390 |
经济与金融 |
文史类、理工类 |
本科 |
4年 |
1 |
5060 |
旅游管理 |
文史类、理工类 |
本科 |
4年 |
1 |
5060 |
三、报名申请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务必于2021年4月30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邮寄至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信封上注明“台湾学生申请”字样,同时须将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bzb@ys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2021年台湾学测**(*为申请人姓名)申请材料”。(报名资格以学校实际收到纸版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申请材料包括:
1、《燕山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完整填写,填写完毕后打印并签字;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台湾地区2021年学测成绩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4、个人陈述(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以内);
5、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人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
凡提交上述申请材料报名学生均视为授权我校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本人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考试相关信息。
四、审核录取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申请考生的学测成绩、综合素质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学校不设面试环节),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学校拟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学校将于2021年5月份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
台湾地区学生学费与大陆学生标准一致;住宿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其他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1.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咨询电话:+86-335-8057069
电子邮箱:bzb@ysu.edu.cn
网址:http://zsjyc.ysu.edu.cn/
2.燕山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编:066004
咨询电话:+86-335-8604309
传真:+86-335-8061449
电子邮箱:waiban@ysu.edu.cn
网址:http://gjhzc.ysu.edu.cn/
本简章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