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硕士研究生招生由全国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应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以2017年招生为例,各阶段大致时间安排如下:2016年10月网上报名、11月确认信息、12月初试,2017年3月复试和拟录取、5月省和国家录取检查、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报到。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确认信息两个步骤。考生须事先查阅教育部、所选报考点、选择报考点升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我校的网报公告,按要求进行操作。
答:不能报考。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三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四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是否可以报考你校?
答: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应参加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考试并须在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以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你校?
答:该类考生须在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答: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正确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毕业但尚未工作、档案寄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机构的考生,应选择“非定向就业”。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应考虑自己若被录取后是否与现单位脱离人事关系,能够与现单位脱离关系的,选择“非定向就业”;不愿与现单位脱离关系或若被录取后不能从现单位转出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的,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按国家相关要求,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以及现役军人须选择“定向就业”。
答: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专业报考要求,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和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凡被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已经获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答: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有参考书目。参考书由考生自行购买,学校不提供。
答:不提供导师名单与联系方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时只报专业和研究方向不报导师,入学后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和研究方向。
答: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一般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答:招生简章上列出的招生计划人数为拟考试招生人数,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因后期计划正式下达或接收推免人数可能产生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