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安排及流程
1、4月8日(周二)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调档函》和《复试准考证》。各学院报到地点和联系电话:
◆电气工程学院:西校区电气学院A101 (0335-838756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东校区信息馆401 (0335-8047606)
◆经济管理学院:西校区第五教学楼B203 (0335-8387691)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东校区建筑馆204 (0335-806100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东校区世纪楼619 (0335-8057334)
◆车辆与能源学院:东校区第四教学楼301 (0335-8047370)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安排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3、4月10日(周四)上午8:00,考生空腹到燕山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抽血检查时间为8:00—9:00、常规检查时间为8:30—11:00)。体检费50元由校医院收取。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考生须将体检表交至校医院X光室,最后校医院统一将体检结果反馈至研招办。
二、考生须带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带: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
(6)与面试打分相关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生是否属于国家正规的学历教育(是高考录取还是其他方式入学),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该生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目前不欠学分,若毕业答辩通过,可于2014年7月前取得本科毕业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于不真实的证书、证明、鉴定等,何时发现问题何时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大三学生不得参加复试,一经发现,我校将以提供虚假身份追究考生和所在学校的责任。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燕山大学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应届生除外)复试报到时,应到报考学院领取《调档函》,带回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国防生)复试报到时,应到研究生招生办(东校区世纪楼406)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就业协议书》,单位签字盖章后,务必于4月30日前交(寄)一份到研究生招生办,逾期将不能补办相关手续更改录取类别,后果考生自负。
4、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及时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被我校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可于5月初登录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和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5、考生可在燕山大学宾馆或校园外周边宾馆入住,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来校可参考以下公交路线:
◆秦皇岛火车站:乘6路或34路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北戴河火车站:乘6路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山海关火车站:乘25路公交车到四道桥汽车站转乘6路、32路或34路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