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已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来我校参加复试。
一、复试流程
1、4月8日(周日)全天报到,携带相关材料到报考学院(各学院报到地点详见表一)资格审查,领取资格审查通过证明、体检表、调档函,再凭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证明到东校区新体育场看台(窗口设置详见表二)交复试费130元和体检费50元(体检安排详见表三),领取复试准考证。
2、4月9日(周一)下午笔试,外语13:30—15:30,专业课16:10—18:10,考场安排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3、4月10日(周二)全天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须带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带: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
(6)与面试打分相关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生是否属于国家正规的学历教育(是高考录取还是其他方式入学),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该生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目前不欠学分,若毕业答辩通过,可于2012年7月前取得本科毕业证)。
三、其他事宜
1、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于不真实的证书、证明、鉴定等,何时发现问题何时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大三学生不能参加复试,一经发现,我校将以提供虚假身份追究考生和所在学校的责任。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燕山大学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应届生除外)复试报到时,应到报考学院领取“调档函”,带回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含国防生)复试报到时,应到东校区新体育场看台领取一式三份“委托培养协议书”,单位签字盖章后,务必于4月30日前交(寄)一份到研究生招生办,复试期间未办理委托培养手续的考生逾期不能补办,后果考生自负。
4、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应及时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领取“拟录取调试卷函”,向一志愿学校调取初试试卷(要求四科必须齐全),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研究生招生办,逾期不能录取,后果考生自负。
5、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上旬登录招生工作处网站,查询录取类别和变更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类别的确定办法以《燕山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准。
6、由于秦皇岛火车站正在修站,请考生参考以下路线到校:
(1)龙家营火车站:乘38路公交车到第三中学站转乘32路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2)北戴河火车站:乘快线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3)山海关火车站:乘25路或33路公交车到四道桥汽车站转乘6路、32路或34路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7、考生可在燕山大学宾馆或校园外周边宾馆入住,学校不安排住宿。
表一:各学院报到地点
学院名称 |
报到地点 |
联系电话 |
机械工程学院 |
东校区机械馆327 |
0335-807478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西校区材料馆B425 |
0335-8074780 |
电气工程学院 |
西校区电气学院A101 |
0335-8387567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东校区信息馆401 |
0335-8047606 |
经济管理学院 |
东校区第四教学楼311 |
0335-8387691 |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东校区建筑馆204 |
0335-8061002 |
理学院 |
西校区理学楼305 |
0335-8047375 |
文法学院 |
东校区人文馆224B |
0335-80626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东校区人文馆M303 |
0335-8057822 |
外国语学院 |
东校区人文馆401 |
0335-8071141 |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
东校区世纪楼601 |
0335-8071048 |
车辆与能源学院 |
东校区建筑馆108 |
0335-8047370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西校区美术馆C308 |
0335-8047114 |
国防科技学院 |
西校区航天技术研究中心会议室 |
0335-8074728 |
表二:东校区新体育场看台复试报到窗口设置
1号窗口 |
机械学院 |
领取复试准考证窗口
考生到报考学院对应窗口,交复试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证明,领取复试准考证 |
2号窗口 |
电气学院 |
3号窗口 |
信息学院 |
4号窗口 |
经管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5号窗口 |
车辆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 |
6号窗口 |
材料学院、国防学院、建工学院、环化学院 |
7号窗口 |
办理委托培养手续窗口
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含国防生),交复试费并领取复试准考证后,到此窗口进行相关登记,领取一式三份“委托培养协议书” |
表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
1、采血检查:4月9日(周一)、10日(周二)、11日(周三)早晨6:00—6:40空腹到东校区机械馆阶梯教室进行,按报考学院分组分天进行,考生应按以下顺序准时参加:
4月9日 |
机械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车辆学院 |
4月10日 |
电气学院、经管学院、环化学院、艺术学院 |
4月11日 |
信息学院、材料学院、国防学院、建工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 |
2、常规检查:4月9日(周一)上午、11日(周三)全天到燕山大学校医院进行,按报考学院分组分时段进行,考生应按以下顺序准时参加:
4月9日 |
8:00—9:40 |
理学院、材料学院、国防学院 |
9:50—11:00 |
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 |
4月11日 |
8:00—9:40 |
机械学院 |
9:50—11:00 |
电气学院、车辆学院 |
14:00—15:40 |
信息学院、建工学院 |
15:50—17:00 |
经管学院、环化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