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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2-09-17 00:00:00  新闻来自:本站原创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进一步做好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所在学校(应为教育部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项目管理(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其他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办法及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应准备以下材料:
  (1)《燕山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处网站下载,要求认真填写,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个人陈述(要求用2000字左右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所申请专业领域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3)本科所在学校同意推荐到我校的公函(学校推荐工作管理部门出具)。
  (4)两位与所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5)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6)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来校复试时应携带原件)。
  (7)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来校复试时应携带原件)。
  2、申请者应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整理装订)交(寄)到燕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3、2012年10月初,学校组织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四、接收办法及流程
  1、2012年10月上旬,进行复试和体检,学校将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
  2、收到我校接收函的推免生,必须将经过省级研究生招生部门审批的《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交(寄)到燕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到本科所在学校领取省级研究生招生部门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2年10月31日前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和照相,未经审批、未网上报名、未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除国防生为“委托培养”外)。
  4、我校将于2013年9月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五、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16
  学校名称:燕山大学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57077
  传真:0335-8062155
  学校网址:www.ysu.edu.cn
  招生工作处网址:zsc.ysu.edu.cn
  电子邮箱:yzb@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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