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教育部尚未下达2021年推免文件。为满足学生报考需求、配合部分专项推免计划组织落实,参考往年情况,学校决定暂按去年要求进行预操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推荐对象为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第二学位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表现良好,无期内处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除高水平运动员外的其他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四年制按前6个学期、五年制按前8个学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参军入伍加分,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按各科目首次考试成绩计算,学科竞赛加分按学校文件进行认定,参军入伍加分规定见附件1)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且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学生不低于400分),不欠学分。
外语类专业对外语等级(成绩)要求由学院自定。
7、高水平运动员应届毕业生:排球专业测试成绩(排球专业测试由体育学院拟定测试内容、程序及打分标准)排名前20%以内,不欠学分。
二、名额预分配
预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遴选流程
1、对于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学习成绩高者优先;高水平运动员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的顺序依次申请,额满为止。
2、各学院拟定的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名称、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并于2020年9月18日12:00前将《燕山大学2021年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拟定)》(附件3)报送招生就业处(含电子版)。
3、全校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拟定)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1、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且在预分配名额范围内、但本人放弃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有本人手写书面材料(辅导员、院长签字)学院留档。
2、高水平运动员名额的推荐工作由体育学院组织。
3、若学院推免名额不能完成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一再分配。
4、本次遴选不为最终结果,若2021年推免文件正式下达后,推免政策和名额较去年有调整,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5、支教团、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由校团委组织落实。
6、拟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成绩单电子版(pdf文件),每个考生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由学院收齐,按时统一提交。
7、本通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参军入伍加分规定
附件2:2021年推免研究生资格名额预分配表
附件3:《燕山大学2021年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拟定)》(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