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学制一般为3年, 接收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计划的一半。具体专业详见接收普通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我校各学术型博士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单位当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2021年接收推免直博生目录》(附件2)。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占用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推荐手续完备。
三、报名材料
考生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联系相关学院进行报名和复试。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pdf文档):
(1)居民身份证;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所在学校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无固定格式要求);
(4)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5)发表的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6)报考推免直博生的,还需提交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1年推免直博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咨询电话 |
邮箱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0335-8074783 |
jykyk@ysu.edu.cn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335-8074780 |
clkyk@ysu.edu.cn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0335-8387567 |
dykyk@ysu.edu.cn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335-8047606 |
xykyk@ysu.edu.cn |
005 |
经济管理学院 |
0335-8387691 |
jgkyk@ysu.edu.cn |
006 |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0335-8388349 |
jgxykyk@ysu.edu.cn |
007 |
理学院 |
0335-8058934 |
lxykyk@ysu.edu.cn |
008 |
文法学院 |
0335-8062620 |
wfkyk@ysu.edu.cn |
00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35-8057840 |
mkszyxy@ysu.edu.cn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335-8071691 |
wykyk@ysu.edu.cn |
011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0335-8057334 |
hhkyk@ysu.edu.cn |
012 |
车辆与能源学院 |
0335-8077064 |
chlkyk@ysu.edu.cn |
013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0335-8057401 |
artkyk@ysu.edu.cn |
015 |
体育学院 |
0335-8057020 |
1750899002@qq.com |
四、招考流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后进行信息注册、网上报名(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填报志愿(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经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形式,复试结果由报考学院汇总后上报。
4、复试通过的,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则认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五、优惠政策
1、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2、我校接收的普通推免生享受政策:
(1)在学制年限内免收学费;
(2)在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推免到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确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培养)的推免生,在博士阶段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免收博士阶段学费。
3、我校接收的直博生享受政策:
(1)在学制年限内免收学费,超出学制年限按1万元/年收取学费;
(2)在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均享受学业一等奖学金1万元/年,不再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
(3)在学制年限内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1.3万元/年,校内助学金0.8万元/年;
(4)学校给予直博生生活补助5万元/生,分4年发放,每年发放1.25万元/生;
(5)推免直博生可向学院提出留校申请,经学院遴选、学校审核通过的,由学校为其办理预留校手续。确定预留校的直博生,相关待遇(包含奖助学金、生活补贴)参照校内同类在职人员执行,待其取得博士学位后,按照学校当年政策办理入职手续;
(6)博士学习阶段,可申请公派出国学习交流3个月,预留校学生为1年;
(7)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六、其他事宜
1、我校将于2021年9月入学后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4)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报名和考试,不得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推免生享受政策说明详见《关于招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燕大校字[2019]151号)。
4、我校仅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推免考生,待录取考生(燕山大学应届生除外)应向复试学院领取《调档函》,带回学校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
5、若国家政策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