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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4 09:57:45  新闻来自: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有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yjscjfh@ysu.edu.cn,邮件命名:考生编号+姓名+享受加分政策项目名称。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将结果在官网予以公布。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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