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按学院进行招生计划拟分配,具体如下:
学院名称 |
拟分配计划 |
推免直博生 预录取人数 |
学术型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上限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机械工程学院 |
56 |
9 |
12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3 |
5 |
2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30 |
3 |
7 |
1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 |
2 |
5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5 |
|
5 |
0 |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5 |
|
1 |
0 |
理学院 |
8 |
|
2 |
0 |
文法学院 |
6 |
|
2 |
0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0 |
1 |
2 |
0 |
车辆与能源学院 |
4 |
1 |
2 |
0 |
最终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我校博士招生网站《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考方式
2020年秋季学期组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考;若有剩余计划,将于2021年春季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落实,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硕博连读考生
按《燕山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执行。
2、“申请-考核”制考生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历及学位人员,或统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初始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
3)申请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申请人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全日制脱产学习,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5)申请人博士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申请人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托福(TOEFL)成绩≥70分;
雅思(IELTS)成绩≥5.5或GRE成绩≥240分;
在英语语种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各学院可自定申请要求(含学术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基本条件。各学院要求汇总见附件1。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全脱产学习考生
满足学术型“申请-考核”制申请基本要求的理工类考生。
2、在职攻读人员
(1)具有报考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硕士学位不少于3年。
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发表两篇(含两篇)以上被SCI、EI收录的与报考领域(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作为主研人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五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第一名)一项。
作为主研人完成验收或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一项。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对应学科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年在期刊上正式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4)报名者所在单位承接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考生本人实质参与了相关研究工作,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认知度的工程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5)报名者工作单位须为企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仅指科研院所),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推荐。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五、报考流程
(一)所有考生需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需导师在《报名登记表》中“博士生导师是否同意本年度报考”栏目签署意见)。
(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1、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审批登记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于2020年11月17日-20日(工作时间)交至招生就业处(世纪楼402)。
2、“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型考生、全脱产学习的专业学位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审核表》(附件4);
(2)《燕山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
(3)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位证复印件);
(6)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及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成绩单出具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审核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生需将纸质报名材料,在2020年11月17日-20日(工作时间)交至招生就业处(世纪楼402室)(特别提示:仅接受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但不接收快递邮寄报名材料)。
3、“申请-考核”制考生(专业学位考生中的在职攻读人员)需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高等教育阶段获得的全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对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进行网上认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填写、盖章完整的《燕山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
(5)《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附件3)。
(6)在职考生提供所在单位推荐信,推荐信中须说明单位承担的项目、考生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取得的成果(推荐信无固定格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7)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或科技成果奖励的复印件、证明信。
(8)在职考生提供考生本人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佐证材料。
(9)在职人员提供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含本人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支撑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企业合作导师情况等)。
(10)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需将纸质报名材料,在2020年11月17日-20日(工作时间)交至招生就业处(世纪楼402室)(特别提示:仅接受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但不接收快递邮寄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核
硕博连读考生由招生就业处组织进行审核。其他考生按报考导师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分组。由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材料审核评定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拟定于2020年12月上旬,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确定,具体安排另见综合考核公告。
六、录取事宜
(一)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对考生组织考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确定考生排序名单,学校根据各学院排序先后按拟定分配计划择优进行录取,确定待录取名单。
(二)各学院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给定的名额上限。
七、其他事宜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按年缴费。若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各环节通知公告均在我校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报名费为160元,在综合考核时缴纳。
(四)所有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一般为年底)进行网上报名。2020年秋季学期待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者,取消待录取资格。参加综合考核合格未被待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五)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考要求,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本须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