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即: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40分。
二、复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1、各学院通知本学院考生入学考试成绩、能否进入复试以及具体的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定为2019年5月5日。
2、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水平考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工作业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考核。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各学科复试的具体形式和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4)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5)考生身份不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