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不在违纪处分期内。
6、本科期间(四年制按前6个学期、五年制按前8个学期)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不欠学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小语种学生应取得相应语种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参军入伍加分,其中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按各科目首次考试成绩计算,学科竞赛加分和参军入伍加分按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7、满足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要求。
二、遴选流程
1、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参军入伍加分,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按各科目首次考试成绩计算,学科竞赛加分按学校文件进行认定,参军入伍加分规定见附件1)的顺序依次申请,且综合成绩并列时,学习成绩高者优先,额满为止。
2、各学院拟定的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名称(方向)、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并于2025年9月6日16:00前将《燕山大学2026年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附件2)(含电子版)报送招生就业处,同时提交《2026年学院内推免名额分配表》(附件3)(含电子版)。
3、全校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公示7天。
三、其他事宜
1、研究生支教团名额由校团委组织落实。
2、若有同时申请学院名额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名额的学生,应先参加所在学院的遴选,获得资格的,其专项名额申请自动取消。
3、若分配推免名额不能完成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一再分配,并于第二年削减推免指标。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成绩单电子版(pdf文件),每个考生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由学院收齐,按时统一提交。
5、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于公示期满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6、综合成绩认定于本通知发布时间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