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的体检标准。
3.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控制在10人以内,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1 |
机械工程 |
|
与统考生设置相同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金属方向 |
电气工程学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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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085901 |
土木工程 |
|
文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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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135200 |
音乐 |
器乐 |
三、材料提交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居民身份证(照片面);
2.本科毕业证书;
3.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工作单位推荐信(人事部门盖章,须阐明考生业务情况);
5.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
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PDF发送至yzb@ysu.edu.cn,邮件命名为“2026年单独考试考生信息+姓名+手机号码”。
四、收费标准
请参照《燕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考试
审核通过者,在网络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点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者报名无效。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将结合各学科国家线、考生初试成绩等因素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我校复试时间在每年国家线划定后确定,具体复试办法、分数线届时在我校硕士招生网站发布。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见附件2)。
5.本须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