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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山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联合招生及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录取招生计划

    燕山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其中港澳台地区联招计划5人,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录取招生计划6人。

    燕山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燕山大学面对港澳台地区计划招收本科生5人,其中文史类2人,理工类3人,具体专业见下表:

    招生专业

    科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性质

    经济与金融

    文史

    本科

    4年

    非定向

    软件工程

    理工

    本科

    4年

    非定向

    智能感知工程

    理工

    本科

    4年

    非定向

    外国语言文学类

    理工

    本科

    4年

    非定向

    二、报名与考试

    通过联招考试报考内地高校港澳台侨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发布的招生考试说明,参加统一联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联招统一考试。

    三、录取

    凡符合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学校将按《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进行录取。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被燕山大学录取的学生须持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见《燕山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入校后,学生须进行身体复查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燕山大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管理规定》、《燕山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管理。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河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对港澳台学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与内地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住宿费原则上按照一间4人,1200元/年安排。

    六、其他

    1.根据《燕山大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管理规定》,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免修思想政治类、军事类课程,其所需学分可由其它国情类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替代。

    2.港澳台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达到毕业条件者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3.本简章内容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教育部等部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燕山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生说明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的2023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个科目学测成绩其中一门须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

    科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人)

    学费(元/学年)

    软件工程

    理工类

    本科

    4年

    2

    10000

    经济与金融

    文史类、理工类

    本科

    4年

    2

    5060

    工商管理类

    文史类、理工类

    本科

    4年

    2

    5060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正反面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名簿/户籍誊本);

    3.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注明学籍号)扫描件,并于开学报到前提交高中毕业证书;

    4.2023年学测成绩单(含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5.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模板,将其打印后填写并签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6.个人成绩查验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模板,将其打印后填写并签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7.高中阶段所有成绩单、获奖证书及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8.半年内免冠1寸证件照(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9.个人陈述(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内);

    10.报名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四、审核及录取

    (一)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于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对报名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申请考生的学测成绩、综合素质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学校不设面试环节),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

    学校上传拟录取名单后,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录取通知书7月进行发放。

    (三)征集志愿

    如学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须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学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录取通知书于7月进行发放。

    五、培养与管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

    台湾地区学生学费与大陆学生标准一致;住宿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其他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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