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

    燕山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报考须知

    时间:2024-09-13 18:28 来源: 点击: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现有1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3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工学为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9个学科门类共同发展的学科格局。

    一、招生计划

    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学制为3年,接收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计划的一半。具体专业详见接收普通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我校各学术型博士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单位当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接收推免直博生目录(附件2)。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占用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推荐手续完备。

    三、报名材料

    考生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联系相关学院进行报名和复试。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pdf文档):

    1、居民身份证;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所在学校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无固定格式要求);

    4、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5、发表的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6、报考推免直博生的,还需提交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5年推免直博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咨询电话

    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335-8074783

    jxzs@ysu.edu.cn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335-8074780

    clkyk@ysu.edu.cn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335-8387567

    dykyk@ysu.edu.cn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335-8047606

    xykyk@ysu.edu.cn

    005

    经济管理学院

    0335-8387691

    jgkyk@ysu.edu.cn

    006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0335-8388349

    jgxykyk@ysu.edu.cn

    007

    理学院

    0335-8058934

    lxykyk@ysu.edu.cn

    008

    文法学院

    0335-8062620

    wfkyk@ysu.edu.cn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35-8086176

    mksyjs@ysu.edu.cn

    010

    外国语学院

    0335-8071691

    wykyk@ysu.edu.cn

    01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335-8057334

    hhkyk@ysu.edu.cn

    012

    车辆与能源学院

    0335-8077064

    chlkyk@ysu.edu.cn

    013

    艺术与设计学院

    0335-8057401

    artkyk@ysu.edu.cn

    015

    体育学院

    0335-8905542

    liyan0335@ysu.edu.cn

    四、系统招考流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后进行信息注册、网上报名(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填报志愿(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经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复试结果由报考学院汇总后上报。

    4、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我校将于2025年9月新生入学后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入学时在本科院校存在期内处分;

    (3)推免相关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报名和考试,不得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我校仅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推免考生,待录取考生(燕山大学应届生除外)应向复试学院领取《调档函》,带回学校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

    4、若国家政策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5、本须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