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2022年秋季学期)

时间:2023-01-05 17:16 来源: 点击: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拟分配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名称

拟分配计划

学术型招收

“定向就业”考生上限

学术型

专业学位

机械工程学院

56

31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7

8

0

电气工程学院

29

19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8

10

1

经济管理学院

16


1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7


0

理学院

8


0

文法学院

7


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2

6

0

车辆与能源学院

4

2

0

艺术与设计学院


2

0

以上拟分配计划数包含已预录取推免直博、硕博连读考生,学校将结合最终下达计划和报名情况,确定各学院各类型最终计划数量。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博士招生”《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

1、全脱产学习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或统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及学位),初始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

(3)申请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申请人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全日制脱产学习,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5)申请人博士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申请人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2)托福(TOEFL)成绩≥7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或GRE成绩≥240分;

4)在英语语种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在职攻读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报考条件

(1)具有报考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报名时已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硕士学位不少于3年。

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发表两篇(含两篇)以上被SCI、EI收录的与报考领域(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 作为主研人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五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第一名)一项。

  • 作为主研人完成验收或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一项。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对应学科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年在期刊上正式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4)报名者所在单位承接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考生本人实质参与了相关研究工作,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认知度的工程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5)报名者工作单位须为企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仅指科研院所),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推荐。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二)普通招考考生

    须为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或统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

    四、报考流程

    (一)所有考生需向学院、导师详细了解招生名额分配等情况,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系统填报

    1、报名入口

    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

    已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考生也需在系统内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月6日-15日

    (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1、“申请-考核”制考生(全脱产学习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位证复印件);

    (6)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及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成绩单出具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专业学位考生中的在职攻读人员需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高等教育阶段获得的全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对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进行网上认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5)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推荐信,推荐信中须说明单位承担的项目、考生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取得的成果(推荐信无固定格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7)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或科技成果奖励的复印件、证明信。

    (8)提供考生本人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佐证材料。

    (9)提供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含本人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支撑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企业合作导师情况等)。

    (10)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3、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1)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生、学位证复印件;

    (5)硕士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硕士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申请计划书。

    4、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尽早准备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材料审核评定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相关安排另行发布。

    五、录取事宜

    (一)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对考生组织考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确定考生排序名单,学校根据各学院排序择优进行录取,确定待录取名单。

    (二)各学院2023年普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给定的名额上限。

    (三)各学院2023年普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给定专业学位计划的40%。

    六、其他事宜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按年缴费。若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各环节通知公告均在我校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报名费为160元,在综合考核时缴纳。

    (四)待录取考生的招收导师,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助研奖学金,未能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的,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并取消考生待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未网上报名的考生,所提交的纸质材料无效。

    (六)在职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博士,仅接受“申请-考核”方式报考。

    (七)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考要求,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本须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